• 前几天跟朋友聊天,说到现在的中国不具备群体性反思的条件,因为已经不再存在一个能够对整个局势进行控制的利维坦。

    利维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需要真正做到对民众的掌握,不能用低劣的谎言蒙混过关,需要谎言,而且需要看上去真实的谎言,要能够让人信服,否则反而产生负面效应。比如商品经济让大家信欲望也是可以的,只要信得心甘情愿

  • 按照我的性格,原本应该很少听摇滚才对,没想到却阴差阳错迷上了DT。

    相較以前的专集,我是不太喜欢SYSTEMATIC CHAOS的,感觉变化少了,像是以前的重复。

    另一个很奇怪的感觉,今天突然觉得人声部分特别窄,既不是作为配角,又有各种被湮没的感觉。好在Forsaken中没有这种情况,难道是短句带来的力量?

    疯子一样的jordan rudess……期待新鼓手

     

  • GTALK 客户端开发笔记(一)

    为了以后出来能混口饭吃,这两周开始学习python语言。因为以前只是稍微了解过python,并没有用来写过靠谱的程序,所以只算个初学者。python给我的印象是非常简洁、方便,能够带来非常高的开发效率,不过对于新手来说,有太多的库需要学习,而说明文档往往很不完整,以至于需要大量阅读库函数的源代码才能浓情它拥有什么功能,所以上手其实也算是一件相对比较艰难的事情。

    界面使用wxpython,网络处理方面直接使用了xmpppy,原本计划pyxmpp的,可惜由于对协议本身理解并不足够透彻,学习过程中遇到很大障碍,不得不放弃了。

     

    一、wxpython的使用总结:

    很多人说新手学习wx比较困难,这是真的,但这种困难带来的是无限的扩展,以及极大的灵活性。

    首先是wx.App,这是窗口运行的基础,并使用方法MainLoop使窗口得以保持,在App中创建Frame,每个Frame的元素再由自己进行管理。

    这次使用到的Frame主要有这几个元素:

    1.wx.TextCtrl,常用的style包括wx.TE_MULTILINE, wx.TE_READONLY, wx.TE_PROCESS_ENTER, wx.TE_PASSWORDvalue值用来初始化文本中的文字,也可以使用AppendTextSetValue来实现。获取值当然是GetValue,清空可使用Clear方法。

    2.wx.Panelpanel內可进行tab切换,并且能够非常方便地配合sizer进行布局上的操作。

    3.wx.Button,按键,并拥有各种可能的触发条件,引起事件,进而调用相关函数。

    4.wx.TreeCtrl,主要通过AppendItemSetItemPyData等方法工作

    5.Frame的各种功能:BindSetFocus,一个比较重要的东西是AcceleratorTable,使用方法如下,accel=wx.AcceleratorTable([(wx.ACCEL_*,'正常键值',对应buttonID),])其实中间是一个列表,列表中是一个3元素的元组,然后self.SetAcceleratorTable(accel),所以有些时候其实需要构建一个不需要显示的button来通过acceleratortable触发事件。

    每一个Frame都由App进行管理,所以似乎并不需要进行多线程操作,这是一个好消息。

     

    二、xmpppy

    网络数据处理类似于在后台挂着,所以开了一个子线程做数据收发处理工作,再通过wxCallAfter调用wx中的对象。登录过程如下:

    def __init__(self,threadname,user,passwd,app):

    threading.Thread.__init__(self,name=threadname)

    self.app = app

    self.cli = xmpp.Client(server='gmail.com')

    self.cli.connect(server=('talk.google.com', 5223))

    self.cli.auth(user=user, password=passwd)

    self.cli.sendInitPresence()

    self.cli.RegisterHandler('message',self.messageCB)

    xmpp.Client可添加参数debug=[]取消debug显示,connect时,可以设置是否sslgoogle是需要的,不过好像人人网的客户端并没有这一需求,auth是认证过程,需要saslsendInitPresence相当于send一个available。最重要的是RegisterHandlermessagepresenceiq都通过它进行控制触发,再收到带有这些的stanza之后就交由对应的函数去处理。

     

     


  • 我们经常会问自己:人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怎样活才是好的活法。这个问题已经问了几千年,但不同的人常有不同的答案,到现在,甚至由于存在太多不同的答案,以至于我们已经不知道答案应该是什么。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角度看,存在一套“善”的价值准则来保证个人幸福,而这价值准则实际是为了城邦的健康成长;在霍布斯这里,个人是远远小于国家的,个人的唯一诉求只是生存,所以应该将其它所有的权力都让渡给国家主权者,以换取更大的生存概率;在文艺复兴时期,基于独立个体的价值判断体系成为主流,马基亚维利的世界中,所谓的道德、荣誉不过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手段,一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可以无恶不作,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绝对的恶;卢梭则通过对自然状态下独立的个体进行分析,从个体本身出发,重新建立了与传统价值观念并不违背的道德哲学。

    从古至今,对于人生的意义一直争论不休,也产生了各种学说,但这些学说要么没有实践可能,要么一段时间之后为其他学说所替代。因此,我们不禁会想:这些学说之间有什么关系,为何多年来总是变来变去而没有定论?

    为了分析这一问题,让我们先对比两部戏剧,《安提戈涅》和《曼陀罗》。


    上帝”与个人

    安提戈涅被刻画为一个英雄,她身为一个弱女子,独自一人,要对抗的是作为城邦主权者的克瑞翁,也可以说她对抗的是忒拜这个城邦。

    我们知道安提戈涅是为了埋葬哥哥而选择与克瑞翁对抗的,那么她是出于什么动机而要埋葬哥哥呢?如果放在今天这个社会,我们可能会出于自己个人情感的角度,认为如果不埋葬亲人,则自己感情上受不了,但安提戈涅却绝对不是因为这个理由。因为如果出于个人情感,她很难因此产生足够的动力去对抗城邦,更重要的是,在剧中安提戈涅多次提到不顾一切后果去埋葬哥哥的原因是出于神法:

    我要埋葬哥哥,即使为此而死,也是件光荣的事;我遵守神圣的天条而犯罪,倒可以同他躺在一起,亲爱的人陪伴着亲爱的人;我将永远得到地下鬼魂的欢心,胜似讨凡人欢喜;因为我将永久躺在那里。至于你,只要你愿意,你就藐视天神所重视的天条吧。”

    这是安提戈涅与伊斯墨涅决裂时所说的话,也是首次完整地阐述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埋葬哥哥的原因。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知道,冲突点在于“遵守神圣的天条”和“犯罪”。在这里,“神圣的天条”自然是指神法,而“犯罪”是说违反克瑞翁的禁令。

    从全文来看,很明显作者在告诉我们“神圣的天条”是正确的,是应该遵循的,而克瑞翁的禁令不过是一个不谨慎的人所犯的不敬神的罪。所以,安提戈涅之所以成为英雄,是因为她严格地遵守了神法,而且在其他所有人都出于克瑞翁的威权而未能遵守神法时坚持了下来。因此,如果说这“神法”就代表当时所公认的善,而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安提戈涅就是因为对这“善”的法则的遵守与实践而成为英雄。

    长期以来,不少学者对“神圣的天条”具体指哪一条神法以及哪一位神的法有许多争论,而且至今没有定论,但这并不妨碍本节的论点,因为不管她所遵循的是广义的神法,抑或是单独某一位神的法,她所遵循的都是一个外来的、公认的、不以独立个体作为评判基础的价值判断标准。

    我们不妨将这种源于外来权威的价值判断标准广义地称为“上帝”1,于是我们可以说,安提戈涅之所以成为英雄就是因为对“上帝”的无条件尊崇。


    在《曼陀罗》中,上帝则没有这么高的地位。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先看看《曼陀罗》描述了怎样一个世界。

    首先以男主人公卡利马科为例,说明《曼陀罗》是一个人人都为自己并且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世界。卡利马科是一位富有的商人,而且由于他“帮助每一个人,却小心不去冒犯任何一位”,因此他拥有非常好的名声。然而,当他为了得到卢克蕾佳时,却愿意将自己的名誉、财富、甚至性命作为赌注,并且愿意使用任何卑劣手段。

    甭管是高尚的、危险的,对我自己有害的、别人觉得可耻的,反正我好歹得试一试……所以,眼看着必有一死,我却不是惧怕什么东西,而是要策划干点儿事情,哪怕像畜牲一样残忍、冷酷、可耻。”

    不仅仅卡利马科,其他人都是如此。李古潦是整个行动的策划者与实施者,与卡利马科一样不择手段,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目的是吃和钱,而非性的需求;尼恰虽然看上去是受害者,但他却愿意为了生一个儿子,而犯杀人罪,并让妻子与他人通奸;西罗虽然是一个仆人,但在他觉得这件事情很卑鄙的时候,考虑的也是自己的利益,因此希望这件事情不要败露;修士提寞窦只是为了钱,而且不惜将“上帝”作为一种手段,以实现让“上帝”羞愧不已的事情;甚至曾经最为贞洁的卢克蕾佳,在享受了肉体的快乐之后竟然说出丝毫不顾廉耻的话:

    你就像是我的父亲、我的护卫,我的幸福全靠你了;我丈夫乐意咱们这一夜,我希望它就永远这样下去。你就干脆跟他交个好朋友,今天早上到教堂去,回头再来家里咱们一起吃饭。什么时候来,待多久,全在你,没有人会猜疑。”

    所以,在《曼陀罗》中,这是一个虎狼之争的世界,每个人都以自我这个独立个体作为一切的出发点,而所谓的“上帝”至多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

    令人称奇的是,这样一个残酷、邪恶的世界,却演绎出一场非常“美好”的结局,因为剧中的所有人都达到了目的,实现多赢。不仅仅是卡利马科、李古潦这些在表面上看起来就获得利益的这些人,还有最无辜的受害者卢克蕾佳,甚至包括大家看来绝对倒霉透顶的傻子——尼恰乌龟,他们都完成了自己的目标:卢克蕾佳满足自己肉体上的欢愉,尼恰则能够拥有“自己的”儿子。

    所以,这部戏剧充满了对个人的赞扬和对“上帝”的蔑视。


    通过上面的比较可以知道,“上帝”在《安提戈涅》的世界里是至高无上的,但是在《曼陀罗》中则没有丝毫效力,人们想到“上帝”时,只是考虑将它作为一样工具。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们发现,唯一在精神上主动犯下杀人罪的人是尼恰老爷,但尼恰老爷学的却是波埃修的学说。我们可能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尼恰老爷这个人所学和所为相差这么远呢?我认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他发现“上帝”不过是骗子,于是将其弃之不顾,转而满足自己的利益。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看看曾经贞洁的卢克蕾佳,为什么会放弃“上帝”而追寻自己肉体的欢愉。

    既然你的狡猾、我丈夫的愚蠢、我母亲的轻信和我告解师的恶意竟让我做出这种我从不会去做的事儿,我想这也真是天意,老天爷乐意这样,老天爷要我接受,我就不能拒绝。”

    卢克蕾佳上面的这句话包含了两层意思,前半句是说自己做这件事并非出于自己个人的意愿,而是因为外界的所有力量都让她这样做的,而且这外来的力量包含丈夫、母亲和修士,这三者都是源于外来权威的价值判断标准,也就是“上帝”,所以前半句其实是说,“上帝”是一个谎言;后半句中,卢克蕾佳说“老天爷要我这样”,这并不是说她做出这个选择的原因是因为“上帝”要她这样,而是因为她已经发现“上帝”的不可靠,所以我们不能将卢克蕾佳看作一个对“上帝”言听计从而不辨是非的愚蠢女人。实际上,后半句是说卢克蕾佳认识到“上帝”不过是他人的谎言,所以她将以自我这个独立个体作为出发点,构建规定自身行为的价值判断标准。

    若卢克蕾佳与尼恰在这一点上具有相似性,我们可以猜测,尼恰老爷在学习波埃修的学说的时候,或者说,在学习中世纪延续下来的道德哲学的过程中,发现这一切都是谎言,因此他便不再追寻“上帝”,而将自我利益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这便是“上帝之死”的原因。

    实际上,作者在开场白中就暗示我们,“上帝”并不那么高尚,“上帝”就存在于妓院的旁边:

    远处的那条小路,名字唤作爱神胡同,跌到里边就甭想自拔;回头你会明白,看见一件修士的长袍,总有个神父或者院长住在那边的一座教堂,除非没多久你就从这离开。”


    个人与虚无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解释了出于“上帝”的价值体系与作为独立个体的价值观对人的行为产生的不同影响,并分析了道德哲学起点从“上帝”向“个人”转变的原因。接下来,我们通过《局外人》中的莫尔索,看看个人主义怎么导向了价值虚无。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判断莫尔索是信“上帝”还是信自己。

    (神甫)问道:‘您为什么多次拒绝我来探望?’我回答说我不信上帝。他想知道我对此是否有绝对把握,我说我没有必要去考虑,我觉得这个问题不重要。”

    对此,我们可以确切地知道莫尔索是不信上帝的。不过,这里所说的上帝是宗教上的,那他是否信本文中所说的外来权威的道德标准这个意义上的“上帝”呢?

    (神甫)突然大声叫嚷了起来:‘不,我不信您的话,我确信您曾经盼望过另外一种生活。’我回答说那是当然的,但那并不比盼望发财、盼望游泳游得更快,或者盼望自己长一张更好看的嘴巴来得更为重要。这都是一回事。”

    在这里,神甫说的另一种生活,是指和莫尔索没有信仰的状态完全不同的生活,即存在价值判断标准、拥有指引方向的“上帝”的生活;而莫尔索的回答却与此恰好相反,他所考虑过的仅仅是更多并不重要的表面上的好,对“上帝”则完全不感兴趣。

    正因为他将“上帝”放在一个如此不重要的位置,所以在平时生活中他拥有更多选择上的自由。否则,在为母亲守灵的时候他不会喝咖啡,在送葬的第二天不会跟玛丽去看费尔南德的电影,也不会与玛丽上床,更不会同拉皮条的雷蒙交朋友。

    诚然,一个不信“上帝”的人在各种事情上都可以拥有更多出于自我意愿的选择,但一个“明智”的人似乎也是不会做上述这些事情的。假如莫尔索是马基亚维利笔下极端的利己主义者,他同样不具有任何对“上帝”的信仰,但他也绝不会去做这些对自己会产生很大害处的事情,同时,他将更多地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比如赚更多的钱,或者过更舒适的生活。所以,莫尔索并不是仅仅因为不信“上帝”而过上这种不好的生活,我们需要另找原因。

    回顾整部小说,我们发现莫尔索其实不仅缺乏对“上帝”的信仰,同时也缺少出于独立自我的价值判断体系,他认为一切都无所谓,面临一个事件,他能够同样冷漠的接受任何选择与结果。

    那么莫尔索为什么会否定掉源于自我的价值体系而走向价值虚无呢?

    他(神甫)的神气不是那么确信有把握吗?但他的确信不值女人的一根头发,他甚至连自己是否活着都没有把握,因为他干脆就像行尸走肉。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有朝一日,所有的其他人无一例外,都会判死刑,他自己也会被判死刑,幸免不了。”

    这一段是莫尔索最彻底的一次内心独白,我们看到他的逻辑非常清晰,却又非常阴暗,可以用一句话表现他内心深处对这个世界的不屑:“我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没想过要活着回去。”既然迟早要死,而死时什么都无法带走,那么名誉、金钱、快乐对他也就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的意义,于是最终会失去对生的渴望、对快乐的追求,更不用说维持一套道德准则了,所以世上的一切对他都无所谓,正因为这样,我们才看到了一个如此冷漠的莫尔索。

    可是这种冷漠,这种不存在任何价值判断标准的状况,让莫尔索失去了做选择的能力,尽管他可以拥有各种各样不同的选择,但由于一切对他都是无所谓的,所有选择都是平等的,所以他就不会去做选择,更别说拥有更高追求了。

    在汗水的遮挡下,我的视线一片模糊。我只觉得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我头上,那把刀闪亮的锋芒总是隐隐约约威逼着我。灼热的刀尖刺穿我的睫毛,戳得我的两眼发痛。此时此刻,天旋地转。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我觉得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我全身紧绷,手里紧握着那把枪。扳机扣动了,我手触光滑的枪托,那一瞬间,猛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一切从这时开始了。”

    正因为莫尔索的世界中一切都不重要,一切成功与失败、快乐与痛苦都会被时间与死亡所带走,因此他没有做出出于自身自由意志的选择,我们看到甚至在杀人这件如此重要的事情上面,他的行为竟然完全由外界的环境所决定,他打死阿拉伯人是因为在不合适的时候晒了太阳。因此,我们可以说莫尔索并不具有自由意志,他的行为是由外界因素决定的,而莫尔索这个个体,也不过是拥有“刺激——反应”功能的躯体而已。

    在这种状态下,莫尔索的行为已经不再能够由道德所控制,因为所有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平等的,毫无善恶标准,没有维持一套价值判断标准的基础。于是,他的一切行为都仅仅出于肉体,比如在牢房中他总是想他曾经认识的女人、想他爱过她们的种种情况,到处萌动着他的性欲。他的生活,他的目标,他行为的一切起源只能是肉体,就跟动物一样。

    至此,我们已经讨论了莫尔索是如何走向价值虚无的,并分析了道德哲学在这种情况下遇到的困难。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分析以个人为起点的价值判断标准到底为什么遇到这种困难,并讨论这些困难将会带来什么影响。


    好胜心与道德基础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认为人和动物自觉运动的开端都是欲望,比如对食物、交配的渴望,这些自觉运动往往都隐含着对生存空间的追求。但人与动物的不同之处在于:人拥有理智,而理智则相当于欲望的领路人,为实现这种欲望提供方案。但恰恰由于这种理智,人的行为有别于动物的欲望,使人产生虚荣或者好胜心。所谓虚荣或好胜心,是指不真实地构想自己的能力和权势而产生快乐的心理。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指出:不正义的人既想超过跟自己同类的人,又想超过和自己不同类的人。然而,正如霍布斯所看到的,人天生在身心两方面相差并不是太远,这些能力上相差不远的人无法获得对其他人的绝对统治权,但是他们总是愚蠢地认为自己在这个群体中与众不同,总想要超过别人。于是这种好胜心就产生了竞争和猜疑。

    这样发展下去,便广泛地产生争斗,使人处于“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中。在这样不安定的自然状态下,人类的生活没有因为理智而变得更好,这是因为人的激情让年轻的理智没有办法看清一些基本的自然律,更无法自觉地遵守各种公认的法则,因此需要存在国家这样一个绝对的权威,或者说“上帝”,让人类解脱于这种比动物更差的自然状态。

    所以,“上帝”的一大功用就是避免这种自然状态。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的人或善的人能够让理智认识到善恶标准,通过正确的教育,可以让他们灵魂中的不同部分位于正确的部分,各自占有合适的比例,达到个人善的状态,并据此建立善的城邦;而霍布斯认为:要结束自然状态,只能让人将他们控制自己的权力让渡给国家,让国家法作为神一样的威慑力作用于人民之上,从而完成自然法则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否则,即使《理想国》中哲学王统治的城邦,也将堕落,分化为两个或者多个城邦。虽然霍布斯与柏拉图他们在这一点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通过“上帝”抑制人类的好胜心以摆脱自然状态。

    不过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以独立个体为出发点的价值体系逐渐成为主流,卢梭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代表。同霍布斯一样,卢梭认为国家不是在强力下产生,而应通过社会契约逐渐形成,公民需要在约定中将部分的权力让渡给国家。然而,与霍布斯不同的是:卢梭的主权者以公意为主导,而《利维坦》中的主权者则是至高无上的、与人民彻底分离的;同时,好胜心是构建卢梭道德哲学的基础,比如同情、奉献、爱这些情感都是建立在好胜心的基础之上的。

    由于这篇文章的任务不是为了考察卢梭的道德哲学怎样从好胜心到优越感,又如何从优越感产生我们认为比较善的情感,因此我们只需知道好胜心是卢梭道德哲学的基础之一即可。

    此时我们再重新审视莫尔索,看看他这样一个自我的人是如何失去自我的:

    “……人们曾经向我建议的所有一切彼此之间不再有高下优劣的差别了,未来的生活也并不比我以往的生活更真切实在。其他人的死,母亲的爱,对我有什么重要?”

    所有一切都没有高下优劣的差别,注意,这里并不是说善恶的差别,而是更广义的差别,连更多的财富、更好看的脸都不再存在高下之分,因此,就连好胜心的基础都被破坏了,他甚至不会期望自己更有能力、更有权势。失去了这些,那么卢梭辛苦构建的道德哲学在莫尔索这里便失去了所有功效。

    所以,莫尔索的冷漠是无可救药的:他既不承认作为公认权威的“上帝”,又否认了世间的一切高下优劣之分,进而否认了作为独立个人的价值判断基础。因此,彻底进入了价值虚无。

    不过这种价值虚无只要不群体性地出现,却也不会给人类带来十分不能接受的后果。因为正如前文所说,我们竭力避免自然状态的原因是过度的好胜心会产生广泛的争斗,而造成莫尔索价值虚无的原因恰好是因为他的好胜心不存在了,所以莫尔索的自觉运动其实是以欲望为开端、以理智为主导的,同时又不存在造成混乱的好胜心,所以他基本上是对社会无害的。

    至于莫尔索的这种状态是否应该避免,如何为他创建行为的价值基础,如何给他的人生赋予意义,甚至能否创造这样的价值基础这些问题,则不是这篇文章所能关心的了。


    1下文将多次沿用“上帝”一词,都是指源于外来权威的道德标准,而非宗教信仰抑或形而上学意义下至高的存在。

     

  • 甘阳老师在《八十年代文化讨论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到,中国近代的改革一直遵循一个规律:先改技术,再改制度,最后涉及文化。在清末,先是引进洋枪洋炮、炼钢铁,并遵循“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原则;之后甲午中日战争,发现有了技术还是不够,需要政体能跟上;而在维新变法的时候,则触及文化,要彻底改革教育。

    这个时期的改革,大多是由于中国人出于对西洋文明的震惊,出于对西洋“野蛮”的恐惧,出于对中国文化的自傲到自卑的心理变化。这时期的改革是仓促的、被迫的,它源于危机,所改只可说是权宜之计,对长远发展、社会民族都没有深入分析,一切都在摸索中尝试。

    五四运动则可以说是多次失败后的一次群体性爆发,它彻底打破了延续千年的传统文化,希望在一张全新的白纸上重新书写。可惜的是,至今为止都没写出什么东西来,反而像极了大杂烩,各种矛盾的理论充斥其中。

    至于新中国成立后的对外贸易改革,可以说是另一轮引进技术的过程,紧跟着提倡民主法制,这算是从制度上适应这种经济模式,到了80年代,则开始讨论文化问题,以为在各种政治形态、社会结构之下,都存在一种文化模式与之相对,这种文化模式影响着,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我们看见的国家的表面现象。

    这次变革显得从容很多,可以细致地认真地分析问题,尤其是在文化讨论中,也拥有了一个相对较好的环境,让人可以客观地、不是偏颇地讨论这些问题。在文化讨论中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阵营,一些人主张传统不可废,毕竟这是千年来中国的根基,是中国最引以为傲的文化遗产,并且如果丢弃这古老的文化,那么中国人何其为中国人则成为一个问题;另一些人则认为现代社会的种种是落后的中国文化所不能适应的,在新的文化制度中不能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出发点,一定要彻底抛弃,毫无约束地构造新文化。

    看起来,主张修复文化断裂带、重新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这部份人有两个论点,一是中国传统文化好,而且在以后是社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文化,这种分析可能对中国传统文化抱太大信心,甚至有点于连式的,自卑——自负心理;二是这传统文化是中国千年来的根基,若放弃了这份遗产,则中国人不再是中国人,这观点或许受到“损失规避”心理的影响。

    而主张抛弃中国传统文化的人认为现代形态的社会结构需要全新的文化来相搭配,这个观点看起来还是很好的,毕竟一味抱残守缺只能生活在对过去的幻想中,而完全不能适应现代的生活。但为了创造全新的文化而彻底抛弃中国传统文化却也未见其明智,一是不知道新文化是怎样的,二是即使知道怎样的文化可以适应现代形态,也未见得就能构建一完备的系统。

    诚然,对古老文化的念念不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发展,尤其在看到日本全盘西化之后的迅猛发展之后,难免对自己产生怀疑。但这并不意味日本的发展方式才是对的,更不意味着中国就应该走全盘西化的路。

    甘阳老师提出,中国传统文化要过渡到现代文化,就像西方传统文化过渡到现代文化一样,我们不应该认为中国就一定要把西方的文化照搬过来,对这一点我是很同意的。但中国的现代文化是否应该和西方的现代文化完全一样呢?我看未必。而要说中国的现代文化要与中国传统文化彻底划清界线,我认为更是不妥,毕竟都还不知道中国的现代文化应该是怎么样的,又如何取评判传统文化在现代文化中的地位呢?

    中国和西方在现代文化上是可以不一样的,那要构建中国的现代文化,则不应该直接从西方去抄,而应该首先弄明白现代社会到底是怎样的,现代形态具有哪些属性,又需要怎样的文化属性,思路的中心是现代形态,而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应该用来理解、推测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西方文化导致了很多的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中国没怎么出现过,中国历代出现的问题也是如此,那么分析这些不同的文化类型、理解文化是怎样形成的、考察文化属性对社会的影响,则是对待其他文化的正确态度,对中国传统文化也不例外。

    所以声称要放弃中国传统文化的有点矫枉过正,在连现代形态是怎样都没有弄清楚的时候,就武断地否定,未见其明智所在;在没有确定西方的现代文化是好的,更没有确定西方现代文化适合中国社会的时候,就意图进行改革,那何异于无头苍蝇?

    在一切模糊的时候,提些意见可以看清问题实质,但在明白问题所在之后不进行仔细研究,却凭着情感导向划分阵营、结党成派,则不可取。

     

  •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构想了一个非常理想、美好的婚姻,这个婚姻看上去是如此美好,作者又让我们相信主人公婚后会非常幸福幸福,让人真希望能规避现实婚姻的无奈,而到小说中寻找寄托。

    我们注意到,小说中的两位主人公——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存在非常大的社会差距,这种社会差距不仅体现在金钱上,甚至还包括家庭环境、生活习惯等方面。这样巨大的社会差距几乎可以说是阶级间的鸿沟,不可逾越,但主人公却最终突破这些障碍,寻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财产在这些障碍中处于中间位置,因此考察小说中这桩婚姻与财产的关系,就变成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一、财产与门第

    在小说中,评判一份财产是否属于“good fortune”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古至今都一样,是财产的数量;另一方面则跟当时社会的价值取向相关,他们关心财产的来源。非常巧合的是,达西拥有的财产数量最多,财产的来源也最好。

    在第一次舞会时,达西出场了,“在他进来还不到五分钟,消息就传开了,说他每年有万镑收入”,相比之下,他的朋友宾利每年则只有四五千镑收入,最穷的是本内特先生,一年只有两千镑。

    达西的财产源于遗产,其家业代代相传,不仅殷实,还具有很长的历史。第八章在内瑟菲德庄园中,宾利小姐和达西先生谈到彭贝利的藏书室,达西先生说“那是几代人不断努力的成果”,相比之下,宾利先生家族的财产来源则不那么好,是经商赚来的,并且财产积累应该还只有一代人的时间,因此宾利小姐说“我觉得非常奇怪,我父亲怎么只留下这么一点书。”而且宾利家一直不曾拥有一座庄园,以后建造房子的时候,也希望以达西的彭贝利作为样板。

    本内特先生的财产则更逊一筹,他们家还没有脱离生产。在第七章中,简要去内瑟菲德庄园却不能乘马车,因为“几匹拉车的马都在干活”。第二天伊丽莎白去看望简的时候,甚至要步行三英里的泥泞路也不能乘马车。

    这是达西、宾利、本内特三个家族在财产上的对比,而这财产上的不同恰好与门第的高低一致。达西在向伊丽莎白求婚时提到自己“觉得她门第低微”,因此理智阻碍他的感情;而伊丽莎白一直认为达西阻碍宾利对简的感情也是出于门第的考虑。

    因此,虽然小说中没有直接提到财产与门第之间存在直接联系,但我们不难看出,小说中财产的好坏与门第高低是完全一致的,财产好坏也应该对门第高低有不小影响。

     

    二、婚姻与财产

    婚姻与财产是相互依存的两个事物,若只有婚姻没有财产,则是莉迪亚与魏肯这种不审慎的婚姻;若有了财产去没有婚姻,则会面临继承上的问题。

    小说开篇就说“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而且这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意味着有财产的单身男子并不一定出于感情或者自然需求而进行恋爱完成婚姻,相反,却是由于社会习惯等因素而必然的需求一个妻子,在这个意涵下,妻子的作用只是照料“财产”和生育财产的继承人,妻子完全是为了财产而服务的。

    其实因为缺乏继承人而给家庭带来的困惑是很明显的。当时英国是长嗣继承制,而本内特一家恰好没有儿子,导致在本内特先生死后家业都要遗留给讨厌的柯林斯先生,这一方面造成情绪上的不能接受如本内特太太无休止的抱怨另一方面导致本内特一家对财产积累的消极态度本内特先生对生产不太关心、本内特太太经常挥霍,以致于莉迪亚与魏肯私奔后本内特先生曾一度为偿还加纳德先生的人情感到无能为力

    可见,继承人对于当时拥有一定财产的家庭的生产与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是家庭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因此,婚姻对于财产的意义就非常了。

    同样的,财产对婚姻的影响也不可小视。当宾利在內瑟菲德庄园住下之后,“家长们”都比较关心把自己家的女儿嫁出去,宾利的财产让大家觉得这桩婚姻会是好的婚姻,而宾利的礼貌与性格则表明婚姻会是幸福的婚姻。相比之下费茨威廉上校则不是一个那么理想的婚姻对象,虽然他谈吐风趣,为人和善,几乎可以说与伊丽莎白两情相悦,但由于他没有good fortune”,因此伊丽莎白及时地打住了可能渐渐生出的情素,使之“不再成为一个目标”,以避免一场“不明智”的婚姻。

     

    、小说与现实

    既然婚姻与财产的关系如此紧密,而财产的好坏又基本与门第的高下一致,那我们不禁要想:达西与伊丽莎白、宾利与简的爱情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或者,这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美好幻想,而与现实相去甚远?

    事实上,这两桩婚姻的成功确实非常不容易,在现实中很难实现。首先达西与宾利都在理智上反对门第相差如此大的婚姻,他们的感情之所以能压过理智,一则因为他们的感情强烈而持久,这种纯粹的感情大多只存在于小说中,其次则是因为他们两人都“父母双亡,有车有房”,因此少了父母出于门第之见来压制他们的感情,这也是非常偶然的现象。再看伊丽莎白和简,她们两人在所处阶级中是非常与众不同的,她们的行为、品性都远远超出其生活环境中的大多数人,这是博取男方好感的必要条件。除此之外,要成就这桩婚姻也需要许多像彭贝利之行这样的偶然事件。

    以上这么多的条件限制,在现实中是很难达成的,这样的婚姻也是难以实现的。

    现实中的情况怎样,其实小说中也有反应。柯林斯与夏绿蒂完美地诠释了财产与婚姻间紧密的联系:柯林斯心中所选女人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內连续换了三人——简、伊丽莎白、夏绿蒂,可见就他而言婚姻完全不具有爱情成分,相反,则更像一种义务;而夏绿蒂非常了解柯林斯的奴颜婢膝与妄自尊大,却因为他稳定的财产而主动追求这桩婚姻,这里面也找不到任何爱情的成分。

    另一种情况则是非常不审慎的婚姻,由莉迪亚与魏肯作为代表:他们的婚姻中完全没有财产的成分,只存在浪漫的爱情,毫无疑问,这种婚姻是不好的。

    那现实生活中的伊丽莎白应该是怎样的呢?她所追求的不是简单的“婚姻财产关系”,也不单单是罗曼蒂克的爱情,她会在讨厌达西的时候毫不留情地拒绝他,也会在喜欢费茨威廉上校时及时制止自己不谨慎的感情,这种对于完满的婚姻的追求是很难有结果的。我想,奥斯丁自己就是现实中伊丽莎白的归宿吧。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当时的英国已经实现自由恋爱、婚姻个人做主,但财产与婚姻的关系却毁灭了许多出于自然情感的婚姻,而小说中幸福、完美的婚姻只是作者美好的愿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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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连非常聪明,但是出身低贱,他靠着自己的机智与伪善慢慢在社会上爬到一个较高的位置,至少对于他这种出身的人来说算是飞黄腾达。

    当时社会地位的划分是非常明确的,而且不仅仅在于金钱,更在于权力。而于连所具有的聪明、理想、野心都不能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必须隐藏真实的自我意识,否则会招致蔑视甚至危险。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他的情感、理想、行为之外都套上了一张面具,这张面具可以说是伪善,如果说当时的大众倾向就是善的话。

    在小说中,于连具有非常强烈的个人意识,与周围的社会以及周围社会中的人都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这一点给他带来了很多敌人,但却是他自身优秀的根基。但这种个人意识他基本都只在自己的内心独白时才展现出来,而且泄漏给自己不能完全信任的人在他看来是非常危险的。

    自我的优秀以及外部条件的不乐观,让出类拔萃的人必然的具有上面的两个截然相反的品质。

    诚然,面具让人感觉烦闷,并且有可能影响到真实的自我,但在合适的场合带上合适的面具,是一个明智的人唯一的选择。在神学院里,于连的面具是最高级别的伪善,因为周围的环境最恶劣。在这里,马基亚唯利所描述的君主展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很不愿意接受,但不随波逐流的唯一方法就是面具。

    曾经,我对这种不纯真的个人感到多么厌烦,但现在却终于认识到它的必要:几百年之前,这个世界就不再存在古老的德性政治了,为了保存自我,需要加上幌子,许多人在这方面已经出神入化,而我却一直从情感上拒绝它,虽然在绝对的先天价值判断标准中这是错得一塌糊涂的,但自身并不具备立法的权力,又怎能期望以康德的纯粹道德理性作为行为准则呢?

    大可以感叹道德败坏,人心不古,但在行为或选择时的抱怨一定于事无补。相比之下,于连的行为则值得学习,甚至可以说这是非常自然的一种情感。于连的出身决定其自我与外界环境的冲突,他非常自然地发自原始情感并通过理性的考虑一步步走向了伪善。从这个角度来看,于连的一切似乎于他个人真是无可指摘的,甚至可以说,他已经做到了最好。

     

  •      理解世界,寻找真实答案,这是读书的原初目的。

    而学习哲学,也并非要“治经为博士”,而是将其作为思考问题最原始的出发点,要想弄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研究世界的基础便必不可少,哲学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既然目的在于认识世界,那么最世俗的东西也是不能丢弃的,能设想一个完全不通世故、对人性没有丝毫了解的人在哲学方面作出伟大贡献并真认识世界?至少我自己并不具有这样的天才。

    正所谓学问在身边,身边细小事物,即使看来是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我又清楚地认识到多少呢,又有多少进行过认真细致的分析呢?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非常可惜且令人后悔的。于连深刻的洞察力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因为对比自身,我个人实在太不明不白了,这种对很多事情的不求甚解,有一个可能是身边有太多可以让我分心的事务,很难研究清楚每件事情到底意味着什么,更不要说通过这些事情的真正意涵去理解世界了。

    而想到了这一层,我才突然理解写日记的好处所在了。每天自己都接触到很多人、事,如果能认识背后的原因,遇事多思考,那不离明心见性也就更进了一层吗?